中共广平县纪委 广平县监察委 关于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期间禁酒的通知
时间:2019-03-15
中共广平县纪委
广平县监察委
关于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期间禁酒的通知
各乡镇党委、政府,县直各单位:
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明工作纪律,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,树立文明、高效、廉洁、勤政的良好形象,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,经县纪委、监察委研究,并报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,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期间禁酒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适用范围
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
二、具体规定
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中午和晚上值班期间、节假日值班全天、执勤期间,无论公、私活动,严格禁止饮用白酒、红酒、啤酒等一切含酒精的饮品。招商引资等特殊公务活动确需饮酒的,须详细填写饮酒事由加盖单位公章,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和县分管领导签字批准,事前报县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。
三、组织实施
(一)各级各部门(单位)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加强宣传教育,将执行工作日中午和晚上值班期间、节假日值班全天、执勤期间禁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。
(二)各级党委(党组)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,抓好班子,带好队伍,严格教育,严格监督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带头执行“禁酒令”。
(三)县纪委、监察委将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形式,对工作日中午和晚上值班期间、节假日值班全天、执勤期间实施禁酒情况进行突击检查,一经发现违反规定行为,将严肃处理。对当事人、单位主要领导和单位分管负责人实施追责、问责。
(四)广平县纪委、监察委设立举报电话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举报电话:2512388 2510292
附件:广平县公务饮酒审批备案表
中共广平县纪委
广平县监察委
2018年5月21日